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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執行緒三大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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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性

原子性:即一個操作或者多個操作要麼全部執行並且執行的過程不會被任何因素打斷,要麼就都不執行。

Java中,對基本資料型別的變數的讀取和賦值操作是原子性操作,即這些操作是不可被中斷的,要麼執行,要麼不執行。

上面一句話雖然看起來簡單,但是理解起來並不是那麼容易。看下面一個例子:

請分析以下哪些操作是原子性操作:

1  x = 10; //語句1

2  y = x; //語句2

3  x++; //語句3

4  x = x + 1; //語句4

咋一看,有些朋友可能會說上面的4個語句中的操作都是原子性操作。其實只有語句

1是原子性操作,其他三個語句都不是原子性操作。

語句1是直接將數值10賦值給x,也就是說執行緒執行這個語句的會直接將數值10寫入到工作記憶體中。

語句2實際上包含2個操作,它先要去讀取x的值,再將x的值寫入工作記憶體,雖然讀取x的值以及x的值寫入工作記憶體2個操作都是原子性操作,但是合起來就不是原子性操作了。

同樣的,x++ x = x+1包括3個操作:讀取x的值,進行加1操作,寫入新的值。

所以上面4個語句只有語句1的操作具備原子性。

也就是說,只有簡單的讀取、賦值(而且必須是將數字賦值給某個變數,變數之間的相互賦值不是原子操作)才是原子操作。

不過這裡有一點需要注意:在

32位平臺下,對64位資料的讀取和賦值是需要通過兩個操作來完成的,不能保證其原子性。但是好像在最新的JDK中,JVM已經保證對64位資料的讀取和賦值也是原子性操作了。

從上面可以看出,Java記憶體模型只保證了基本讀取和賦值是原子性操作,如果要實現更大範圍操作的原子性,可以通過synchronizedLock來實現。由於synchronizedLock能夠保證任一時刻只有一個執行緒執行該程式碼塊,那麼自然就不存在原子性問題了,從而保證了原子性。

可見性

可見性是指當多個執行緒訪問同一個變數時,一個執行緒修改了這個變數的值,其他執行緒能夠立即看得到修改的值。

於可見性,Java

提供了volatile關鍵字來保證可見性。

當一個共享變數被volatile修飾時,它會保證修改的值會立即被更新到主存,當有其他執行緒需要讀取時,它會去記憶體中讀取新值。

而普通的共享變數不能保證可見性,因為普通共享變數被修改之後,什麼時候被寫入主存是不確定的,當其他執行緒去讀取時,此時記憶體中可能還是原來的舊值,因此無法保證可見性。

另外,通過synchronizedLock也能夠保證可見性,synchronizedLock能保證同一時刻只有一個執行緒獲取鎖然後執行同步程式碼,並且在釋放鎖之前會將對變數的修改重新整理到主存當中。因此可以保證可見性。

有序性

有序性:即程式執行的順序按照程式碼的先後順序執行。

Java記憶體模型中,允許編譯器和處理器對指令進行重排序,但是重排序過程不會影響到單執行緒程式的執行,卻會影響到多執行緒併發執行的正確性。

Java裡面,可以通過volatile關鍵字來保證一定的“有序性”(具體原理在下一節講述)。另外可以通過synchronizedLock來保證有序性,很顯然,synchronizedLock保證每個時刻是有一個執行緒執行同步程式碼,相當於是讓執行緒順序執行同步程式碼,自然就保證了有序性。

另外,Java記憶體模型具備一些先天的“有序性”,即不需要通過任何手段就能夠得到保證的有序性,這個通常也稱為 happens-before 原則。如果兩個操作的執行次序無法從happens-before原則推匯出來,那麼它們就不能保證它們的有序性,虛擬機器可以隨意地對它們進行重排序。

下面就來具體介紹下happens-before原則(先行發生原則):

  • 程式次序規則:一個執行緒內,按照程式碼順序,書寫在前面的操作先行發生於書寫在後面的操作
  • 鎖定規則:一個unLock操作先行發生於後面對同一個鎖額lock操作
  • volatile變數規則:對一個變數的寫操作先行發生於後面對這個變數的讀操作
  • 傳遞規則:如果操作A先行發生於操作B,而操作B又先行發生於操作C,則可以得出操作A先行發生於操作C
  • 執行緒啟動規則:Thread物件的start()方法先行發生於此執行緒的每個一個動作
  • 執行緒中斷規則:對執行緒interrupt()方法的呼叫先行發生於被中斷執行緒的程式碼檢測到中斷事件的發生
  • 執行緒終結規則:執行緒中所有的操作都先行發生於執行緒的終止檢測,我們可以通過Thread.join()方法結束、Thread.isAlive()的返回值手段檢測到執行緒已經終止執行
  • 物件終結規則:一個物件的初始化完成先行發生於他的finalize()方法的開始

  這8條原則摘自《深入理解Java虛擬機器》。

  這8條規則中,前4條規則是比較重要的,後4條規則都是顯而易見的。

下面我們來解釋一下前4條規則:

  對於程式次序規則來說,我的理解就是一段程式程式碼的執行在單個執行緒中看起來是有序的。注意,雖然這條規則中提到“書寫在前面的操作先行發生於書寫在後面的操作”,這個應該是程式看起來執行的順序是按照程式碼順序執行的,因為虛擬機器可能會對程式程式碼進行指令重排序。雖然進行重排序,但是最終執行的結果是與程式順序執行的結果一致的,它只會對不存在資料依賴性的指令進行重排序。因此,在單個執行緒中,程式執行看起來是有序執行的,這一點要注意理解。事實上,這個規則是用來保證程式在單執行緒中執行結果的正確性,但無法保證程式在多執行緒中執行的正確性。

  第二條規則也比較容易理解,也就是說無論在單執行緒中還是多執行緒中,同一個鎖如果出於被鎖定的狀態,那麼必須先對鎖進行了釋放操作,後面才能繼續進行lock操作。

  第三條規則是一條比較重要的規則,也是後文將要重點講述的內容。直觀地解釋就是,如果一個執行緒先去寫一個變數,然後一個執行緒去進行讀取,那麼寫入操作肯定會先行發生於讀操作。

  第四條規則實際上就是體現happens-before原則具備傳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