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語言中的變量
阿新 • • 發佈:2017-05-31
方法調用 它的 同時 變量的作用域 調用 作用域 必須 數字 -s
1.變量
變量是一個代詞,指代內存中的數據。
變量是可以改變的量---->指代不同的數據。
2.變量的使用
變量必須先聲明後使用:
語法:數據類型 變量名;
int a;
可以一條語句聲明多個同類型的變量
如:int a,b,c;
int a=1,b,c=2;
3.變量的命名
規定:
- 只能包含字母,數字,_,$,並且不能以數字開頭
- 嚴格區分大小寫
- 不能使用關鍵字(java中已經用了的字)
建議:
- 不建議中文命名變量
- 最好“見名知意”
- 駝峰命名法:第一個單詞首字母小寫,其余字母首字母大寫。
4.變量的初始化
java語法規定:變量在使用前必須初始化
初始化兩種方式:
- 聲明同時初始化
int a=5;
- 先聲明後初始化
int b;b=8;
5.變量的使用
必須與數據類型匹配:
如:int a=2.5;//錯誤,類型不匹配
6.變量的作用域
- 從變量聲明開始到包含它的最近的大括號結束。
- 作用範圍重疊式,變量不能重名。
7.成員變量於局部變量的區別
局部變量:
- 定義在方法中。
- 沒有默認值,必須自行設定默認值。
- 方法被調用時,存在棧中;方法調用結束時,從棧中清除。
成員變量:
- 定義在類中,方法外。
- 有默認初始值,可以不顯式初始化。
- 所有類被實例化後,存在棧中;對象被回收,成員變量失效。
JAVA語言中的變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