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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稱小鵬汽車霸王條款被罰 1 萬元,官方迴應:不存在強制客戶接受合同條款的情況

12 月 30 日晚間訊息,針對存在霸王條款一事,小鵬汽車迴應稱,本次事件是 2019 年 9 月已經完成相關備案的事宜。小鵬汽車的合同是“預設合同”,是為了方便協商事先擬定的條款,消費者如果對其中有異議,可以協商修改合同,不存在強制客戶接受合同條款的情況

小鵬汽車還強調,將一如既往地謹守合法經營的理念,遵守各地區的相關條例,合法經營,目前合同版本內容不存在侵犯消費者權利的條款。

消費者陳先生向新浪財經 《5D 調查》爆料稱,杭州小鵬汽車與其簽訂的購車協議存在霸王條款,他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後,杭州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小鵬汽車存在違法行為,並對其罰款 1 萬。但小鵬汽車仍拒絕道歉並拒絕他重籤合同的要求。陳先生還表示,被處罰後,小鵬汽車只是修改了杭州地區的購車合同,其他地區仍在沿用此前的非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