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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老乾媽員工詐騙騰訊 400 餘萬被判 12 年:兩被告提出上訴,家屬認為量刑過高

12 月 30 日訊息,去年騰訊被冒充老乾媽員工詐騙一事堪稱年度熱點事件,昨日,貴陽市南明區法院一審宣判 3 人冒充老乾媽員工詐騙騰訊案件,3 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12 年、7 年、6 年。

據平安貴陽訊息,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曹某、鄭某某、劉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冒充“老乾媽”公司員工騙取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價值人民幣 400 餘萬元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法院認為,被告人曹某、劉某某、鄭某某的行為均已構成合同詐騙罪,對三人分別判處十二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曹某、劉某某當庭表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據紅星資本局報道,曹某家屬稱,在一審判決中,曹某被認定為主犯,被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曹某家屬認為,對於案件中“價值人民幣 400 餘萬元的財物”有異議,上訴是因為覺得法院量刑過高

瞭解到,此事還要追溯到 2020 年 6 月,媒體報道稱騰訊請求查封老乾媽 1624 萬財產,稱老乾媽在騰訊投放了幾千萬的老乾媽油辣椒系列推廣廣告,但長期拖欠不支付款項,騰訊只能依法起訴。而被起訴的老乾媽則迴應稱此事與自家無關,從未與騰訊公司或授權他人與騰訊進行任何商業合作,公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7 月 1 日,貴陽公安通報,曹某(男,36 歲)、劉某利(女,40 歲)、鄭某君(女,37 歲)偽造老乾媽公司印章,冒充公司市場經營部經理與騰訊簽訂合作協議,目的是為獲取騰訊在推廣活動中配套贈送的網路遊戲密碼,之後通過網際網路倒賣非法獲取經濟利益,3 人被當地警方刑拘。

當天傍晚,騰訊迴應“被騙”一事,稱一言難盡,併為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以 1000 瓶老乾媽為禮品徵求類似線索。

8 月 7 日,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合同詐騙罪批准逮捕冒充“老乾媽”公司工作人員行騙的犯罪嫌疑人曹某、劉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