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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新能源汽車保有量 492 萬輛,要建立缺陷調查工作機制

3月15日訊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今日釋出了《關於 2020 年全國汽車和消費品召回情況的通告》,通告表示,2020 年,我國汽車總產銷量分別為 2522.5 萬輛和 2531.1 萬輛,比上年分別下降 2.0% 和 1.9%。截至 2020 年年底,全國汽車保有量 2.8 億輛,其中新能源汽車保有量 492 萬輛,佔汽車總量的 1.8%,比上年增長 29.2%,呈持續高速增長趨勢。新能源汽車缺陷線索報告 1173 例,反映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系統問題佔新能源汽車缺陷線索的 49.4%。

汽車召回情況:

2020 年,我國共實施汽車召回 199 次,涉及車輛 678.2 萬輛,召回次數比上年減少 10.8%,召回數量增加 3.9%(見圖 1)。新能源汽車召回 45 次,涉及車輛 35.7 萬輛,佔全年召回總數量的 5.3%,其中因三電系統缺陷召回 11.2 萬輛,佔新能源汽車召回總數量的 31.3%。廣汽本田汽車有限公司、東風本田汽車有限公司因燃油泵製造問題,於 5 月和 12 月先後兩次召回多個車型共計 186.3 萬輛,成為 2020 年因同一型別缺陷召回數量最多的事件。

▲2004—2020 年汽車產品召回的次數與數量

從涉及總成看,發動機、制動系是主要缺陷產生部件,佔總召回數量的 80.6%。因發動機相關缺陷召回 58 次,涉及車輛 440.4 萬輛;因制動系相關缺陷召回 17 次,涉及車輛 106.8 萬輛;因電氣裝置缺陷召回 38 次,涉及車輛 41.9 萬輛;因氣囊和安全帶缺陷召回 24 次,涉及車輛 32.6 萬輛。

▲ 2020 年缺陷涉及總成召回數量分佈

從缺陷原因看,因製造原因召回 137 次,涉及車輛 420.8 萬輛;設計原因召回 62 次,涉及車輛 257.4 萬輛。

▲ 2020 年汽車產品缺陷原因分類召回數量及佔比

從缺陷型別看,因標準符合性問題召回 21 次,涉及車輛 81.7 萬輛,佔全年召回總數量的 12.1%,達到歷史較高水平,應當引起生產企業關注。因不合理危險問題引發的召回共 178 次,涉及車輛 596.5 萬輛,仍是引發召回的主要原因。

瞭解到,市場監督總局還表示 2021 年,總局將持續完善缺陷汽車和消費品召回管理,加強對新興行業和領域生產企業的引導和監督,推動我國產品安全水平不斷提升。針對新產品、新技術創新召回監管方式。建立執行資料驅動的新能源汽車缺陷調查工作機制,推進智慧汽車 OTA 大資料平臺建設,探索建立智慧車輛安全自我評估和事故報告制度,適時啟動沙盒監管。針對智慧家居、網聯終端產品、消費型無人機、服務型機器人等產品,形成線上線下聯動的消費品缺陷調查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