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物件程式設計:抽象類,介面用法例項分析
阿新 • • 發佈:2020-04-16
本文例項講述了Java面向物件程式設計:抽象類,介面用法。分享給大家供大家參考,具體如下:
本文內容:
- 抽象類
- 介面
- 抽象類與介面的異同
首發日期:2018-03-24
抽象類:
- 雖然已經有了父類,但有時候父類也是無法直接描述某些共有屬性的,比如哺乳類和人類都會叫,而一般來說哺乳類這個父類並沒有準確定義“叫”的屬性的,顯然應該由子類來決定怎麼“叫”,但“叫”這個屬性是共有的,那麼可以把這個屬性抽象化(抽象則代表沒有具體內容),由子類來實現具體內容。
- 普通類中無法定義抽象方法,所以定義了抽象類。
- 由於抽象方法子類是必須重寫的,不然會執行失敗,所以可以確保子類重寫抽象方法。
- 抽象類可以有抽象方法,也可以沒有抽象方法(沒有抽象方法的抽象類),沒有抽象方法時,子類繼承不需要覆蓋方法。
- 抽象類不可以例項化,不能用new關鍵字建立物件。
- 只有子類覆蓋所有的抽象方法後,子類具體化,子類就可以建立物件。如果沒有覆蓋所有的抽象方法,子類還是抽象類。
- 抽象方法一定定義在抽象類中,都需要abstract來修飾。抽象方法只允許宣告,不允許定義。故此不能有大括號。抽象方法也不允許用final修飾。
- 抽象類的定義格式:
- 抽象方法的定義格式:
abstract class A{ abstract void talk();//只能宣告,不能具體定義 } class B extends A{ void talk() { System.out.println("run in B");//子類必須重寫抽象方法 } } public class Dem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B b=new B(); b.talk(); } }
介面:
- 介面也是抽象的,抽象的原因與抽象類的原因類似。但用處不同,介面一般用於定義類的統一行為,而抽象類是“繼承”。
- 類重寫一個介面中的所有抽象方法稱為介面的實現。
- 介面解決的問題:JAVA不直接支援多繼承,但支援多實現。
- 介面體中包含常量定義和方法宣告,不允許對方法進行定義。
- 介面可以說是完全抽象的抽象類。
- 子類需要覆蓋介面中的所有的抽象方法才能例項化,否則它是一個抽象類。
- 如果一個類實現了一個介面,該類必須對介面中宣告的方法進行定義。實現方法時方法的名字、返回型別、引數個數及引數型別必須與介面宣告的一致。
- 介面中,方法的修飾符預設是public abstract;介面中的常量的修飾符預設是public static final;所以子類中必須使用public來修飾定義的方法。
- 介面的定義格式:
- 介面的實現:
package 介面; interface A{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size=100; public abstract void talk(); // public abstract void eat(); } class B implements A{ //實現A中的抽象方法 public void talk() { System.out.println("B talk"); } } public class Dem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new B().talk(); } }
注意:
- 如果一個類宣告實現了一個介面,但沒有實現介面的所有方法,那麼這個類必須是抽象類
- 如果一個類沒有完全實現介面中的所有方法,那麼這個類必須是一個抽象類。
抽象類與介面的異同:
- 相同:
- 都是抽象的
- 都不能被例項化
- 都能包含抽象的方法,這些抽象的方法用於描述類具備的功能,但是不提供具體的實現。
- 差異:
- 介面是完全抽象
- 概念設計區別:
- 抽象類是可以有非抽象方法的,而介面是完全抽象的,其實可以這樣理解他們的區別:A,B都是一個抽象類,但它們由於是“父類”,所以一般來說都是有一些具體屬性的,可以說抽象類是一個父類的抽象化,但它離不開父類與子類的關係;但介面定義的是行為,它並沒有強的父子類關係,它只是完全抽象的定義了一些行為作為標準,就像工廠裡的元件的各種標準。
- 而介面中的變數和方法的修飾符都顯示出介面是一個“開放的固定的行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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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文所述對大家java程式設計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