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建構函式init例項方法解析
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python建構函式init例項方法解析,文中通過示例程式碼介紹的非常詳細,對大家的學習或者工作具有一定的參考學習價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參考下
一、建立物件,我們需要定義建構函式__init__()方法。構造方法用於執行"例項物件的初始化工作",即物件建立後,初始化當前物件的屬性,無返回值。
__init__()要點如下:
1.名稱固定,必須為__init__()
2.第一個引數固定,必須為self。self指的就是剛剛建立好的示例物件。
3.建構函式通常用來初始化示例屬性,如下程式碼就是初始化示例屬性:
4.通過類名(引數列表),來呼叫建構函式,呼叫後,將建立好的物件返回給相應的變數。
5.__init__()方法:初始化建立好的物件,初始化指的是:"給例項屬性賦值"
6.__new__()方法:用於建立物件,但我們一般無需定義該方法。
示例屬性:
例項屬性是從屬於例項物件的屬性,也稱為"例項變數"。他的使用有如下要點:
1.例項屬性一般在__init__()方法中如下程式碼定義:
self.例項屬性名 = 初始值
2.在本類的其它示例方法中,也是通過self進行訪問:
self.例項屬性名
3.建立例項物件後,通過例項物件訪問:
obj01 = 類名() #建立物件,呼叫__init__()初始化屬性
obj01.例項屬性名 = 值 #可以給已有屬性賦值,也可以新加屬性
例項方法:
例項方法是從屬於例項物件的方法。例項方法的定義格式如下:
def 方法名(self,[,形參列表]):
函式體
方法的呼叫格式如下:
物件.方法名([實參列表])
要點:
1.定義示例方法時,第一個引數必須為self。和前面一樣,self指當前的例項物件。
2.呼叫例項方法時,不需要也不能給self傳參。self由直譯器自動傳參。
函式和方法的區別:
1.都是用來完成一個功能的語句塊,本質一樣
2. 方法呼叫時,通過物件來呼叫。方法從屬於特定例項物件,普通函式沒有這個特點。
3. 直觀是看,方法定義時需要傳遞self,函式不需要
例項物件的方法呼叫本質:
s.write_code() == Student.write_code()
其他操作:
1.dir(obj)可以獲得物件的所有屬性、方法
2.obj.__dict__ 物件的屬性字典
3.pass 語句
4.isinstance(物件、型別) 判斷"物件" 是不是 "指定型別"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的學習有所幫助,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援我們。